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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條款
歡迎使用 御光 LED 光電廣告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所提供之服務。當您使用本網站、聯絡客服或簽訂合作契約時,即視為同意以下條款。
1. 服務內容
本公司提供以下服務:
- LED 顯示屏設計、生產、安裝與維護
- 電視牆規劃、施工與技術支援
- 招牌製作(壓克力、鈦金、燈箱等)
- 壓克力加工與雷射切割服務
- 顯示設備健診與維修保養
2. 報價與合約
- 所有報價單以本公司提供之書面文件為準
- 合約簽訂後,規格、數量、交期依合約內容執行
- 客戶修改規格需另行報價,並可能影響交期
3. 保固服務
- LED 顯示屏:1-3 年保固(依產品規格)
- 招牌:1 年保固
- 壓克力製品:6 個月保固
- 人為損壞或天災不在保固範圍
- 保固期外之維修採付費制
4. 付款方式
- 簽約時支付 30% 訂金
- 施工完成驗收後支付 60%
- 保固期滿前支付 10% 尾款
- 具體付款條件以合約為準
5. 安裝與施工
- 施工前需確認場地電源、吊裝點與相關法規
- 高空作業、吊車等特殊需求另行報價
- 施工期間造成之損壞由本公司負責修復
- 客戶應配合提供施工所需空間與時間
6. 智慧財產權
- 本網站所有內容(文字、圖片、影片、程式碼)之智慧財產權歸本公司所有
- 未經授權不得複製、修改、轉載或散布
- 客戶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依合約約定
7. 免責聲明
- 本公司網站資訊僅供參考,不構成任何承諾
- 因不可抗力(天災、停電、政府命令等)導致無法履行服務時,本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
- 本網站可能包含第三方連結,本公司不對其內容負責
8. 爭議處理
因本服務產生之爭議,雙方應先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時,同意以台灣屏東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並適用中華民國法律。
9. 條款修訂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本服務條款的權利。修訂後的條款將公布於本網站,繼續使用服務即視為同意修訂後的條款。
10. 聯絡我們
- 公司名稱:御光 LED 光電廣告
- 客服專線:0976-022-303
- 電子郵件:happydendy@gmail.com
- 公司地址:屏東縣屏東市機場北路 766 號 10F